全南县生态公益林管护显成效
全南县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制度实施19年以来,在县委、县政府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,全县生态公益林管理建设取得明显成效。
一是全县生态公益林保有量稳定。我县生态公益林面积从2001年和2006年区划以来严格遵循“生态优先、严格保护、分级管理、科学经营、合理利用”的原则,严格落实“占一补一”,实现19年以来公益林面积一直稳定在林地面积的30%左右。
二是全县生态公益林功能明显提升。利用工程建设手段,实现林分精准质量提升,落实珠江防护林建设工程以来,全县抚育改造20多万亩,建设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,森林公园1个,湿地公园1个。优化生态公益林区划,逐步将城乡水源地范围山场划入公益林。19年以来,落实生态公益林保护,稳步提升提升了我县森林蓄积量,为生态环境日益变好提供基础保障。
三是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发放逐年增加。省级及以上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标准由2.5元/亩增加至21元/亩,我县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由一年140多万元增加至如今的1200多万元,19年期间,共发放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1.2亿元,受益群众13万余人,补偿资金实行专项管理,专款专用,全面实现“一卡通”发放,实现了补偿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林权权属人手中,有效促进了新农村建设,增加了农民收入,增进了社会文明。
四是生态公益林管理力度逐年增强。护林员队伍建设逐步增强,护林员管护能力不断提升,由最初仅依靠生态公益林项目组建护林员到现在落实林长制“网格化”护林要求,完善了护林机制体制,压实了森林资源保护责任。护林员管护面积由最初平均每人管护面积超1万亩到现在的人均管护面积在3000多亩,全域内山场护林巡山力量得到巨大充实,保证每一处山头有人管有人护。 (李绪民)